上栗縣首次實行花炮企業分類停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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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時間:2018/8/11
(黃路超)當前全市已進入高溫季節,雷雨天氣、地質災害活動頻繁,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增多。為保障高溫季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,自6月28日起,上栗縣首次執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類停產制度。
該縣根據主體責任落實情況,將各花炮企業劃分為A類、B類、C類三個管理類別。對于A類花炮企業,要求在6月28日24時至7月31日24時時段,按高溫預警機制自主落實停產工作;自8月1日零時至8月31日24時,所有工序全面停止生產。對于B類花炮企業,要求在6月28日24時前,停止藥物線生產;7月2日24時前停止有藥工序生產;自7月4日24時至8月31日24時,所有工序全面停止生產。對于C類花炮企業,要求在6月28日24時前,停止藥物線生產;7月2日24時前,停止有藥工序生產;自7月4日24時至9月14日24時,所有工序全面停止生產。
停產期間,安監部門將加強監管力度,全面落實“每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由1名村干部、1名駐廠員、1名鄉鎮班子成員包廠負責”制度,至少保證每日一巡查、駐片包村班子成員三日一巡查。凡發現企業未按規定落實停產工作要求的,對企業從嚴從重處罰;干部監管、巡查及執法等職責履行不到位的,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機制追究責任;對不服從安監指令擅自撕毀封條組織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,一經發現,一律依法依規頂格給予行政處罰,責令停產整頓1年。